(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
甘肅是全國脫貧攻堅任務最重的省份。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東部扶貧協作地區、中央定點幫扶單位和社會各界傾力幫助下,全省上下負重前行、頑強拼搏,脫貧攻堅取得全面勝利,貧困地區發生翻天覆地變化,歷史性地告別困擾甘肅千百年的絕對貧困。
脫貧摘帽不是終點,而是新生活、新奮斗的起點。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后,我省脫貧地區整體發展水平仍然較低,自我發展能力仍然較弱,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任務仍然艱巨繁重,要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基礎上,做好鄉村振興這篇大文章,接續推進脫貧地區發展和群眾生活改善。全省上下務必站在踐行初心使命、堅守社會主義本質要求的政治高度,充分認識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要性、緊迫性,舉全省之力統籌安排、強力推進,讓包括脫貧群眾在內的廣大人民過上更加美好生活,朝著全體人民逐步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繼續前進,彰顯黨的根本宗旨和社會主義制度優勢。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確定的指導思想、基本思路、目標任務、主要原則、政策舉措和工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作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首要任務
(一)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后,設立5年過渡期,做到扶上馬送一程。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責任,防止松勁懈;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剎車;摘帽不摘幫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監管,防止貧困反彈。過渡期內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穩定性連續性,并分類優化調整,合理把握調整節奏、力度和時限。逐步實現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平穩過渡,推動脫貧攻堅向鄉村振興歷史性轉變。兜底救助類政策繼續保持穩定。落實好教育、醫療、住房、飲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據脫貧人口實際困難給予適度傾斜。優化產業就業等發展類政策。
(二)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完善落實《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辦法》,堅持監測對象動態管理、幫扶對象動態清零的原則,對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開展定期檢查、動態管理,重點監測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鞏固情況,盯緊控輟保學、勞務輸轉、易地扶貧搬遷、扶貧車間等重點環節,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切實防止規模性返貧。建立健全相關部門之間易返貧致貧人口快速發現和響應機制,分層分類及時納入幫扶政策范圍,實行動態清零。健全防止返貧大數據監測平臺,依托省級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加強與行業部門信息數據共享對接,進一步完善基礎數據,充分利用先進技術手段提升監測和幫扶準確性。建立農戶主動申請、部門信息比對、基層干部定期跟蹤回訪相結合的易致貧返貧人口發現和核查機制,實施幫扶對象動態管理。采取預防性措施和事后幫扶相結合的方式,精準分析返貧致貧原因,實行“一戶一策”精準施策,對有勞動能力的,堅持開發式幫扶,幫助其提高內生發展動力,及時開展產業、就業等幫扶;對沒有勞動能力的,做好兜底保障,及時納入現有社保體系,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確;旧畈怀鰡栴}。
(三)鞏固“兩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實行業主管部門工作責任。健全控輟保學長效剛性約束工作機制,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脫貧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有效防范因病返貧致貧風險,落實分類資助參保政策,做好脫貧人口參保動員工作。建立農村脫貧人口住房安全動態監測和改造機制,通過農村危房改造等多種方式保障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易返貧致貧人口“新四類”重點對象等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實現動態清零。逐步實現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管一體,加大農村供水工程維修養護工作支持力度,不斷提升農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強化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聚焦原深度貧困地區、大型特大型安置區,從就業需要、產業發展和后續配套設施建設提升完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落實后續扶持政策,持續鞏固易地搬遷脫貧成果,確保搬遷群眾穩得住、有就業、逐步能致富。提升安置區社區管理服務水平,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建立關愛機制,促進搬遷群眾更好融入安置地社會建設與發展。
(五)加強扶貧項目資產管理和監督。摸清全省扶貧項目形成的資產底數,分類分部門建立管理臺賬。公益性資產要落實管護主體,明確管護責任,確保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中持續發揮效益。經營性資產要明晰產權關系,防止資產流失和被侵占,資產收益重點用于項目運行管護、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村級公益事業等。確權到農戶或其他經營主體的扶貧資產,依法維護其財產權利,由其自主管理和運營。
二、把促進農民增收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根本之舉
(六)持續發展壯大脫貧地區鄉村特色產業。注重產業后續長期培育,尊重市場規律和產業發展規律,提高產業市場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以脫貧縣為單位規劃發展鄉村特色產業,實施特色種養業提升行動,健全全產業鏈支持政策措施。拉開架勢構建縣域產業體系,做大做強特色產業,推動以工補農、以城帶鄉,通過融合發展和要素流動擴大縣域經濟規模。把現代絲路寒旱農業作為我省農業現代化的總抓手,堅持和完善生產組織、投入保障、產銷對接、風險防范“四大體系”,啟動實施現代絲路寒旱農業三年倍增行動計劃,按照“產業集群、龍頭集中、技術集成、要素集聚、保障集合”的總體要求,堅持“品質至上、節水高效、特色規模、興業富民、兩輪驅動、政策引導、品牌引領”的基本原則,以“牛羊菜果薯藥”、現代種業等優勢產業和地方特色農產品為主攻方向,產業扶貧政策措施由到村到戶為主向到鄉到村帶戶為主轉變,扶持重點從生產種養環節逐漸向加工銷售、品牌建立、產業融合等環節轉移,扶持方式從特惠性政策向普惠性政策轉型,加快構建“一鄉一業”“連鄉成片”“跨縣成帶”“集群成鏈”的現代農業發展新格局,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實現產業質量提升、規模擴大、效益倍增。加快構建以國家級為龍頭、省級為骨干、市縣級為基礎的產業園區建設體系,力爭“十四五”期間創建100個省級以上現代絲路寒旱農業產業園,同步推進市州、縣市區創建一批市縣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區,示范帶動全省農業產業全面轉型升級。大力培育和引進龍頭企業,扎實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試點,鼓勵扶持家庭農場、種養大戶改善生產條件,引導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與小農戶建立多種類型的利益聯結機制。推進實施“甘味”農產品品牌戰略。繼續大力實施消費幫扶,促進農產品流通企業、電商、批發市場與脫貧地區特色產業精準對接,更好適應市場需求變化。
(七)著力保障脫貧人口穩定就業。搭建用工信息平臺,培育區域勞務品牌,優化脫貧攻堅期內出臺的穩崗就業政策,完善“培訓機構+勞務中介+就業企業”的培訓就業一體化機制,加大城鄉富余勞動力有組織勞務輸出力度,增加農村勞動力特別是脫貧人口務工就業收入。過渡期內逐步調整優化公益崗位和生態護林員政策,按照“誰開發、誰負責、誰管理”的原則,統籌用好管好公益崗位,健全按需設崗、以崗聘任、在崗領補、有序退崗的管理機制,優先安置脫貧群眾,幫助弱勞力就地就近就業。延續支持扶貧車間的優惠政策,加強規范管理,推動轉型升級、持續發展。鼓勵通過發展鄉村二三產業,在農村人居環境、小型水利、鄉村道路、農田整治、水土保持、產業園區、林業草原基礎設施等涉農項目建設和管護時,采取以工代賑方式促進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
三、把實施鄉村建設行動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抓手
(八)持續改善脫貧地區基礎設施條件。繼續加大對脫貧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重點謀劃建設一批高速公路、客貨共線鐵路、水利、電力、機場、通信網絡等區域性和跨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按照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統一部署,以縣為單位編制鄉村布局調整總體規劃和“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詳細規劃,鞏固提升脫貧地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成果,深入開展廁所革命、垃圾革命、風貌革命等“三大革命”和農村生活污水、廢舊農膜回收與尾菜處理、村莊規劃編制、“四好農村路”建設、村級公益性設施共管共享、畜禽養殖廢棄物及秸稈資源化利用等“六項行動”。推動交通項目更多向進村入戶傾斜,因地制宜推進較大人口規模自然村(組)通硬化路,加強通村公路和村內主干道路連接,加快推進農村產業路、旅游路、資源路、園區路建設。推進城市公交向鄉鎮延伸服務,積極推進現有農村班線客運公交化改造,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加強脫貧地區中小型水利設施建設,著力補齊供水、防洪、水生態、抗旱等方面短板。完善農村供水骨干水源配套,推進城鎮供水管網延伸,改造提升水處理設施,擴大農村供水管網覆蓋面。統籌推進脫貧地區縣鄉村三級物流體系建設,實施“快遞進村”工程。全面實施鄉村電氣化提升工程,繼續加大農村地區電網投資力度,大力發展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新能源,在有條件的地方推進供氣設施向農村延伸。
(九)進一步提升脫貧地區公共服務水平。加快城鄉教育資源布局調整,推動城鄉教育均衡發展。持續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提高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繼續改善義務教育辦學條件,實施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工程,加強鄉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和消除“大班額”工作。支持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建設。加強脫貧地區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基礎能力建設,完善職普融合、校企合作、產教融合的政策體系,發揮“技能甘肅”建設作用,增強農村職業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繼續實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和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在脫貧地區普遍增加公費師范生培養供給,加強城鄉中小學校長、教師合理流動和對口支援。過渡期內保持現有健康幫扶政策基本穩定,完善大病專項救治政策,優化高血壓等主要慢病簽約服務,調整完善縣域內先診療后付費政策。繼續開展三級醫院對口幫扶并建立長效機制,加強脫貧縣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加大醫療人才和全科醫生培養力度,加大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配備力度,持續提升縣級醫院診療能力和基礎條件。繼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農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長效機制。繼續加強脫貧地區村級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提升為民服務能力和水平。
四、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機制
(十)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以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為基礎,充分發揮困難群眾動態管理監測預警系統作用,對農村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人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農村低收入人口定期開展動態監測。充分利用民政、鄉村振興、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醫療保障、殘聯等部門現有數據平臺,加強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完善基層主動發現機制。健全多部門聯動的風險預警、研判和處置機制,實現對農村低收入人口風險點的早發現和早幫扶,并對所有符合條件的人員落實相應的救助政策。完善農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動態調整機制。
(十一)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健全政府主導、制度健全、政策銜接、分層分類、兜底有力的綜合救助格局,實現農村低收入人口困有所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強監測篩查,科學認定農村低保對象,提高政策精準性。調整優化針對原建檔立卡貧困戶的低保“單人戶”政策,對農村低收入人口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以及當年就醫自負費用超過上年度家庭總收入的患病人員落實“單人戶”施保。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財產認定方法。健全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和保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大低保標準制定省級統籌力度。鼓勵有勞動能力的農村低保對象參與就業,在計算家庭收入時扣減交通費、通訊費、食宿費等必要的就業成本。完善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和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養水平和服務質量。落實社會救助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社會救助資源統籌,根據對象類型、困難程度、救助需求等,及時有針對性地給予困難群眾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做到應救盡救、應助盡助。對基本生活陷入暫時困難的群眾加強臨時救助,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采取“資金+物資+服務”的救助方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對社會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心理慰藉等服務。
(十二)合理確定農村醫療保障待遇水平。堅持基本標準,統籌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綜合梯次減負功能。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個人繳費資助政策,繼續全額資助農村特困(孤兒)人員,定額資助低保對象,過渡期內逐步調整脫貧人口資助政策。增強基本醫療保險保障功能,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鞏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平。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險水平基礎上,大病保險繼續對低保對象、特困(孤兒)人員和返貧致貧人口進行傾斜支付。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設定年度救助限額,合理控制救助對象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比例。分階段、分對象、分類別調整脫貧攻堅期超常規保障措施。重點加大醫療救助資金投入,傾斜支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
(十三)完善養老保障和兒童關愛服務。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代繳政策,市縣政府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按照最低繳費檔次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重度殘疾人、計劃生育“兩證戶”等繳費困難群體代繳部分或全部保費。在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時,對上述困難群體和其他已脫貧人口保留現行最低繳費檔次。強化縣鄉兩級養老機構對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加大對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留守兒童等保障力度。加強殘疾人托養照護、康復服務。
(十四)織密兜牢喪失勞動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線。保持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總體穩定,對脫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繼續按規定納入農村低;蛱乩藛T救助供養范圍,并按困難類型及時給予專項救助、臨時救助等,做到應保盡保、應兜盡兜。
五、持續深化幫扶工作
(十五)在脫貧縣中集中支持一批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在脫貧縣中確定一批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省上選擇一部分縣作為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從財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給予集中支持,增強其區域發展能力。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建立跟蹤監測機制,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進行定期監測評估。
(十六)堅持和完善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社會力量參與幫扶機制。繼續堅持并完善東西部協作機制,按照國家新調整的結對幫扶關系,繼續配合天津市幫扶我省,積極對接山東省相關市幫扶我省定西市、隴南市和臨夏州,建立長期固定結對幫扶關系,防止出現工作斷檔、力量弱化。優化協作幫扶方式,爭取在繼續給予資金支持、項目援建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產業合作、勞務協作、消費幫扶、人才支援,積極承接東部產業梯度轉移,攜手共建產業園區,推動扶貧協作向發展協作轉變。深化協作結對關系,省直教育、文旅、醫療衛生、科技、農業農村、商務等行業部門持續加強與東部協作省市對口部門的對接,保持和建立協作結對關系,鞏固拓展東部協作省市有關區縣與我省脫貧地區協作結對關系。更加注重發揮市場作用,強化以企業合作為載體的幫扶協作,積極引導東部企業參與我省脫貧地區產業園區建設、農產品加工銷售和品牌推介及扶貧車間建設等。繼續加強定點幫扶對接服務,爭取加大資金、項目、人才等方面支持力度。支持駐甘部隊持續推進定點幫扶工作,健全完善長效機制,鞏固提升幫扶成效。推進實施“萬企興萬村”甘肅行動,繼續動員民營企業幫扶我省民族地區、革命老區、邊遠山區的脫貧村。定期對東西部協作進行考核評價,配合國家做好定點幫扶成效考核評價。
(十七)堅持和完善省內定點幫扶工作。保持省內脫貧縣、脫貧村幫扶關系總體穩定,實行動態調整。繼續堅持省級領導聯縣包抓機制。繼續實施機關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定點幫扶機制,強化舉措,擴大成果。搭建平臺載體,強化內引外聯,引導黨外人士發揮特長優勢開展智力幫扶,鼓勵支持各類非公有制企業、社會組織、社會各界愛心人士參與脫貧地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
六、做好政策有效銜接
(十八)財政投入政策。過渡期內在保持財政支持政策總體穩定的前提下,根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需要和財力狀況,合理安排省市縣財政投入規模,優化支出結構,調整支持重點。保留并調整優化原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聚焦支持脫貧地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適當向國家和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產業發展的比例。項目資金安排要與目標任務要求相匹配、與考核評價結果相掛鉤。用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統籌可支配財力,支持“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融資資金償還。對農村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幫扶,通過現有資金支出渠道支持。過渡期前3年脫貧縣繼續實行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試點政策,此后調整至國家和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實施,其他地區探索建立“大專項+任務清單”的涉農資金整合長效機制。以工代賑中央預算內投資落實到項目,及時足額發放勞務報酬,F有財政相關轉移支付繼續傾斜支持脫貧地區。對支持脫貧地區產業發展效果明顯的貸款貼息、政府采購等政策,在調整優化基礎上繼續實施。過渡期內繼續落實脫貧攻堅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十九)金融服務政策。繼續發揮再貸款作用,現有再貸款幫扶政策在展期期間保持不變。進一步完善落實針對脫貧人口的小額信貸政策。對有較大貸款資金需求、符合貸款條件的對象,鼓勵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支持。加大對脫貧地區優勢特色產業信貸和保險支持力度,銜接省級“現代絲路寒旱農業發展基金”,創新金融產品,擴大投資渠道。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進一步健全完善政銀擔合作機制。因地制宜開發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持續推進農業保險增品、擴面、提標,在優先保障已脫貧戶、易致貧戶的基礎上,不斷加大對農業經營主體的保險供給。探索農產品期貨期權和農業保險聯動。用好脫貧地區企業上市“綠色通道”政策。
(二十)土地支持政策。堅持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強化耕地保護主體責任,嚴格規范耕地占補平衡,堅決不允許占優補劣、占水田補旱地和耕地長期撂荒,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堅決守住耕地紅線。以國土空間規劃為依據,按照應保盡保原則,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優先保障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用地需要,過渡期內專項安排脫貧縣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專項指標不得挪用;原深度貧困地區計劃指標不足的,省里統籌協調解決。過渡期內,對脫貧地區繼續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省內交易政策;在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框架下,繼續開展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調劑。健全省域內流轉交易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落實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的相關政策,到“十四五”末,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支出比例達到50%以上。
(二十一)人才智力支持政策。延續脫貧攻堅期間各項人才智力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引導各類人才服務鄉村振興長效機制。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崗計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銀齡講學計劃、研究生支教團支教計劃、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優先滿足脫貧地區對高素質教師的補充需求。繼續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繼續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脫貧地區學生專項計劃。省級免費公費師范生、全科醫生特崗和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計劃優先向脫貧地區傾斜。在國家和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對農業科技推廣人員探索“縣管鄉用、下沉到村”的新機制。繼續支持脫貧戶“兩后生”接受職業教育,并按規定給予相應資助。鼓勵和引導各方面人才向國家和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基層流動。大力開發農村人力資源,培育一批引領產業轉型升級的現代農業企業家,培養一批帶領群眾致富的微電商、農創客和能工巧匠,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高素質農民。
七、全面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
(二十二)做好領導體制和責任體系銜接。堅持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鄉村抓具體的工作機制,堅持五級書記抓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夯實脫貧地區黨政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縣委書記一線總指揮責任。充分發揮各級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建立統一高效的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議事協調工作機制。堅持和完善專責工作機制,將原脫貧攻堅專責工作組調整為鄉村振興專責工作組,牽頭負責行業部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相關工作。平穩有序做好各級扶貧辦機構職能調整優化,確保思想不亂、工作不斷、隊伍不散、干勁不減。
(二十三)做好工作體系銜接。及時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在工作力量、組織保障、規劃實施、項目建設、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機結合,做到工作不留空檔、政策不留空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理清重點環節和重點任務,有針對性地提出分年度分階段推進措施,明確各項重點工作任務的責任領導和完成時限,確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著落。持續加強脫貧村黨組織建設,選優配強村黨組織書記,推行村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民委員會主任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探索推進村黨組織書記專職化,選好用好管好鄉村振興帶頭人。把鄉村一線作為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的主戰場,把駐村任職作為年輕干部培養鍛煉的重要途徑。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重的村,繼續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健全常態化駐村工作機制。從省直單位選派優秀年輕干部掛任縣(市、區)黨政班子成員,省直部門(單位)要有計劃地將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干部選派到村任職,從縣鄉選派優秀干部到省市鄉村振興主責部門掛職鍛煉,培養一批會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干部隊伍。
(二十四)做好規劃實施和項目建設銜接。將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大舉措納入“十四五”規劃。將脫貧地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重大工程項目納入“十四五”相關規劃?茖W編制“十四五”時期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規劃。
(二十五)做好考核機制銜接。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納入脫貧地區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范圍。做好與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銜接,科學設置考核指標,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考核結果作為干部選拔任用、評先選優、問責追責的重要參考。
各地各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抓緊制定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具體措施,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組織協調和工作指導,督促各專責工作組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市州、蘭州新區定期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來源:甘肅日報、新甘肅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