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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發現,該網傳文章疑點頗多。第一,文章未標注作者,甚至文章來源只寫了“內容來源網絡”;第二,文中所謂的“我國新出臺的規定”是由哪個機構頒布,“規定”全稱是什么,這些細節問題一概沒說;第三,新規中的所謂“超過10年”這個點未解釋,是時間累計超過10年,還是連續10年?
以“新規”“注銷中國國籍”等詞為關鍵字進行搜索,我國并沒有任何官方機構新頒布過關于“在外國工作或者留學超過10年時間的華人就會被注銷中國國籍”的政策。根據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九條規定,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第十一條規定,申請退出中國國籍獲得批準的,即喪失中國國籍。相關條例中,不存在“在外國工作或者留學超過10年時間的華人就會被注銷中國國籍”的說法。
記者同時致電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并未聽說過會因“在國外待久了會注銷中國國籍”的說法。
至此可以確定,網傳文章是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