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調查
對話人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楊建順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 劉俊海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
法制網記者 韓丹東
法制網實習生 李文冠
招聘陷阱緣何頻現
記者:我們調查發現,有的求職者通過網絡招聘找工作,或者實際崗位與招聘信息不符,或者遇到收取各種費用后“閃人”的騙局。網絡招聘頻頻出現陷阱的原因何在?
楊建順:原因很復雜�,F在各種虛假信息滿天飛,在網絡上,虛假信息傳播更加迅速,而網絡平臺盡到的只是形式審查的義務,對于網絡的使用者來講,往往難以辨別真偽。
朱巍:首先可能是打擊力度還不夠,其次媒體報道也不夠。應該說,每個公民都是互聯網治理的一部分,發現虛假信息后不要覺得只要自己不上當受騙就可以了,應該向網絡平臺舉報。舉報后,如果網絡平臺還不刪除信息,那不管任何人都可以讓網絡平臺承擔責任。
劉俊海:不法分子利用人們求職心切的心理,唯利是圖,踐踏法律,這是一個主要原因。同時,一些網絡招聘平臺為了利益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另外還有監管存在漏洞的原因。網絡虛假招聘歸哪個部門管,是勞動人事部門還是工商部門,這個說不清。
網絡平臺是否擔責
記者:對于網絡虛假招聘,發布虛假招聘信息的信息發布者以及網絡招聘平臺,二者是否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楊建順:發布信息者和網絡平臺都應該承擔責任,但發布信息的人要承擔主要責任,平臺要承擔連帶責任,因為平臺有審查的責任。對于網絡虛假招聘行為,可以依據廣告法進行責任追究。
朱巍:網絡招聘平臺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是否承擔責任要看其與虛假招聘信息的關系。如果這個信息是平臺發布的,平臺要承擔責任;如果虛假信息不是平臺發布的,而是其他網絡用戶發布的,那么平臺要按照通知刪除規則,當別人告知這是虛假信息時,要及時刪除信息。如果平臺沒有及時刪除信息導致出現問題,那么平臺就要承擔責任。不過,“紅旗規則”除外。如果平臺把虛假招聘信息置頂、推薦或者加精,或者點擊量非常高,沒有及時審查,在這種情況下,平臺要承擔責任。
求職者如何防騙
記者:對于求職者來說,怎樣避免掉入招聘陷阱?
楊建順:作為現代人,應該有現代的思維;在互聯網時代,應該有互聯網思維。對于網絡信息,每一個利用者都應該正確對待,都要不斷提高辨別真假信息、有效信息和無效信息的能力。同時,從就業角度來講,求職者應該選擇正規的職業介紹、就業促進等信息。
現在,相關部門對就業和勞動者權利保障非常重視,建立了一系列職業介紹和勞動保護機制和制度。求職者應該充分利用這些信息,到各地的勞動保障部門去咨詢相關的就業信息,而不是貪圖所謂的便捷而上當受騙。政府部門的職業介紹很多都是免費的,求職者沒有必要上網絡招聘平臺去找�,F在,政府部門在就業和勞動保障方面有很多很好的機制,求職者可以很好地利用這些機制,提高自己的就業可能性,這也是重要的途徑。
因此,求職者一是要提高自己辨別真假信息的能力;二是最大限度充分利用政府部門發布的信息,而不是聽信網絡上的信息。如果求職者做到這兩種情況,基本可以避免上當受騙。
線上線下聯動整治
記者:對虛假招聘信息應該如何整治?
楊建順:相關政府部門要按照廣告法、互聯網相關法規、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等加強監管,嚴格執法。在接到相關虛假就業信息的舉報時,政府部門應當及時采取檢查措施,要充分調查,收集證據,在證據確鑿的時候,依法采取懲治措施。同時,還要強調網絡平臺的審查義務�,F在,虛假信息導致侵犯勞動者權益現象時有發生,網絡平臺運營者應該盡到審查義務,發現虛假信息時應當及時刪除有害、虛假信息。當然,更重要的是提高每一位求職者辨別真偽的能力。
朱巍:對于網絡招聘平臺來說,要將白名單和黑名單制度結合起來。所謂黑名單,對于經常發布虛假信息的企業,平臺要將其納入黑名單,要保證用戶看到的信息都是過濾后的信息。白名單制度,即發布信息的主體經過審核了,要讓用戶知道。另外,網絡平臺要把舉報制度全程做好,包括舉報渠道,要設立24小時值班制度。同時要將網絡實名制要落實好,對于每一個舉報信息、每一個參與者的信息、每一個發布者的信息,網絡平臺都應該掌握。另外,要更重視線下的追責。否則,發布虛假信息的不法分子會換個馬甲繼續行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