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互聯網的迅速發展,虛擬網絡為我們拓展了自由的空間,同時也暗藏著彼此傷害的社會風險。近年來,因為網絡信息發布、使用的失范,在權利主體之間造成一些沖突和侵權。尤其是一些網絡“黑手”和“網蟲”,專門從事網絡敲詐和有償刪貼等違法違紀活動,嚴重地干擾了網絡空間的健康發展,不但給廣大網民造成重大的傷害,也給網絡空間管理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國家網信辦聯合開展“網絡敲詐和有償刪帖”專項整治之后,立足于凈化網絡空間管理,建立了“9項長效機制”,堅決防止網絡敲詐等犯罪活動“死灰復燃”,扎實成效全面促進網絡空間清朗。
我們尤其要看到,隨著大數據、云計算和移動互聯網時代的來臨,網絡信息安全面臨的挑戰更加嚴峻。從客戶資料泄密導致“查開房”,到個人信息失竊帶來的“短信轟炸”,再到“棱鏡門”的沖擊波,互聯網時代的蝴蝶效應,讓任何人、任何領域都無法封閉于信息孤島而獨善其身。國信辦建立“9項長效機制”,主要是著眼于建立起網絡治理常態化,不管是保護企業、網民利益,還是形成網上網下常態化監督制約和協同機制,都是為了讓網絡“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以確保網絡空間的干凈清朗,從根本上保護網絡信息的安全運行的重大舉措,讓企業和網民都大膽地在網絡上獲得有效信息和服務,而不再擔心個人信息被“人肉”而泄露,也不必擔心受網絡敲詐和被欺騙,真正過上便捷、高效、安全的網絡生活。
在依法治國的方略之下,“依法治網”業已成為一個熱詞。面對復雜的網絡空間,國家職能部門應當是首當其沖,建立嚴格的法律制度,筑起國家網絡安全的防護網,保護好網民、企業和國家的根本利益不受侵犯,更不能讓網絡“黑手”有生存的空間。因此,“依法治網”必須是為了實現整個社會整體的利益,不僅僅是為了方便政府管理,不是為了照顧掌握了個人隱私信息的公司或者媒體,也不是為了抑制網民能夠肆無忌憚的在網絡空間發泄累積的郁悶。這就要求廣大網民和互聯網企業的所有行為,都必須遵守并按照法律來使用和管理互聯網以及整個網絡空間,建立一個信息高速流動且促進社會穩定、提升民眾福祉的有序網絡空間,而不是將網絡空間變成某一個或者某一些行為體私有活動經營的空間,更不能將網絡空間演化為網絡“黑手”實施犯罪活動的隱匿場所。
“9項機制”為斬斷網絡“黑手”的泛濫提供了堅實的機制保障,將有效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和互聯網企業的根本利益不受侵犯。但要保證“9項機制”的真正落實,仍需繼續推進網絡實名認證制度,以減少利用網絡虛擬身份侵害他人權益的可能性,摧毀網絡“黑手”賴以生存的土壤。只有這樣,才能強化網絡自律,讓網民成為維護網絡空間清朗和安全的主力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