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市商務局、市工商局等省市有關部門召集在蘭的互聯網食品經營及第三方平臺等15家企業代表,舉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約談會,通報蘭州市互聯網食品安全現狀的同時,對下一步企業的運用、監管提出明確要求,10月1日以后,食藥管理部門將加大對入網食品單位的檢查力度,發現入網未取得許可資質的,將會同相關部門取締;對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者《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資質且存在其他嚴重違法行為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責令第三方平臺停止提供平臺服務。
網絡食品安全存在隱患
約談會上,蘭州市食藥監局餐飲服務監管處處長楊曉莉表示,就目前蘭州市互聯網食品安全現狀而言,食品網店準入門檻低、正規手續缺乏,假冒偽劣和“三無食品”充斥其中。此外,食品經營管理不到位,大多經營者未建立臺賬,進銷貨情況混亂。
“由于一些第三方平臺把關和管理不嚴,部分入網餐飲單位衛生狀況差,食品加工和送餐行為違反餐飲服務操作規范等規定,存在無證從事餐飲活動行為。日前,我們隨機抽查了13家提供網絡訂餐服務的商家,發現80%未取得相應證照。在加工經營中,全憑‘經驗’和‘自覺’控制食品質量,在食材采購、加工、存儲、配送等眾多環節中,稍有不慎就容易導致質量失守,危及食品安全。”楊曉莉說。
網絡食品維權成本大
除了食藥監部門有關網絡食品安全問題的通報外,在之前的采訪中記者發現,由于網絡食品經銷以及訂餐市場擴充速度發展較快,蘭州市許多網上經銷以及訂餐平臺商家只顧搶占市場,忽略了對加入平臺經營者、餐館的審核,對商家申請開通網上食品交易幾乎不設門檻。這一系列問題,導致了發生食品安全問題后,消費者維權難。
“網絡食品經營過程中若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消費者多因未索取消費憑證很難得到賠償。加之交易的虛擬性、隱蔽性和不確定性,使消費者承擔了不必要的購物風險。出現購物糾紛,消費者缺少相關的購買證明,維權費時費力。有時還存在食品價值低而維權成本高等問題,導致消費者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楊曉莉說。
其實,今年年初,蘭州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就網絡訂餐良莠不齊、食品安全存在隱患發布食品安全警示,提醒消費者加強自我保護意識,保存好訂餐及消費憑證。
多部門聯手監管先行介入逐步規范
相對于實體食品經營的監管,網絡食品經營作為一種新型的經營業態,單靠一個部門的單打獨斗很難監管到位,必須發揮部門合力,才能創造有利互聯網食品經營良好發展的環境。
可喜的是,蘭州市工商局去年成立了網監大隊,市商務局去年也建立了電商平臺,今年10月1日新的《食品安全法》實施后,市食藥局也將介入對網絡食品經營的監管。
“10月1日以后,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加大對入網食品單位的檢查力度,發現入網未取得許可資質的,將會同相關部門取締。對于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者《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資質且存在其他嚴重違法行為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責令第三方平臺停止提供平臺服務。對于拒不執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責令停止提供平臺服務意見的,我們將通報省食藥監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規定通知網絡接入服務商停止相關第三方平臺的接入服務。”楊曉莉說。(杜志超)